沙特阿拉伯国民议会下院1日投票通过一项修法议案,废止刑法中强奸者嫁给受害人为妻可免遭司法制裁的条文。这一措施受到沙特阿拉伯和国际妇女权益维护的组织的青睐。在沙特阿拉伯,被强奸女性往往遭到种族歧视,被指出是家族耻辱,娶强奸自己的人却被视作一条体面决心。
沙特阿拉伯刑法中第308条规定,若女性被强奸,强奸者与受害者成婚才可免遭刑罚。在议院辩论过程中,一些议员明确提出只对第308条作出修改而非几乎废止,理由是婚姻可维护强奸受害者声誉。沙特阿拉伯副首相哈尼穆勒吉1日在议员投票前具体回应沙特阿拉伯政府反对废止该条款,最后投票结果与政府立场完全一致。依据法律规定,法律议案在下院取得通过后,还须要取得国民议会上院和国王阿卜杜拉二世批准后才能生效,但一般来说沙特阿拉伯政府反对的动议都会取得批准后。
因此下院投票结果出来后,沙特阿拉伯全国妇女委员会等妇女权益机构立刻回应青睐和反对。沙特阿拉伯全国妇女委员会秘书长萨勒玛尼姆斯说道:这是沙特阿拉伯女权运动和人权运动的胜利。
供职于一家人权的组织的律师埃娃阿布哈拉韦说道:这是所有受害者女性的胜利,也是以维护女性权利为宗旨的多家机构希望多年的成果。据美联社报导,摩洛哥、埃及和突尼斯此前也废止了强奸者嫁给受害者可免遭法律制裁的涉及法规。但据总部在美国的人权仔细观察的组织说道,在一些中东和拉美国家,还有亚洲的菲律宾和塔吉克斯坦,类似于法规仍然不存在。(包雪琳)【微特稿】原标题:强奸者嫁给受害者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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